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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00万职工补缴社保 三类人需要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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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300万职工补缴社保,三类人需要补缴社保,第一类是在用人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0年基数下限、高于2009年社保基数上限的缴费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紧密挂钩,每年3月中旬发布上年度社平工资后,缴费基数一般在4月即自动随之调整。

  社保补发情况表

  养老保险

  ●第一类情况:2010年1至7月,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补发办法:凡需要办理基数差额补缴的,本着“先补缴后补发”的原则,由其退休前原用人单位、职介、人才机构或街道社保所申报办理补缴手续,经行政部门重新核准退休待遇,补发的差额部分一般于补缴次月发放到位。

  ●第二类情况:2010年1至7月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不存在办理基数差额补缴情况的人员

  补发办法:由社保经(代)办机构按最新公布的2009年市平均工资调整待遇,补发养老保险待遇差额。大约10月份补发到位。

  工伤保险

  2010年1至7月使用2008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核准的工伤待遇,统一按2009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重新核准待遇,需要办理基数差额补缴的,待基金到位后重新核准工伤保险待遇,补发工伤待遇差额。

  生育保险

  2010年4至6月需要办理基数差额补缴的,待基金到位后重新核准生育保险待遇,补发生育保险待遇差额部分。

  【提醒】

  办理补差的时间为10月8日至12月31日。如果到11月15日仍未办理补缴的,其个人账户将受到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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