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工单位缴纳养老金比例提高至14%
前不久,厦门宣布外来员工可按照统一12%的比例自由转移养老统筹基金,可目前厦门岛外的缴纳比例才6%,岛内只有8%,无法实现养老金的各地转移。昨日,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厦门颁布了《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统一将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金比例提高到14%,预计厦门将有73万名外来员工受益。
缴费比例提高 异地转移更便捷
昨日,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今后将实行新《办法》,逐步提高缴费比例。
实行新《办法》后,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还是按月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厦门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为12%,2012年7月起为14%,外来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分两步提高是为了缓解用人单位的缴费压力,《办法》执行后,按目前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900元和企业缴费比例14%测算,企业每月需为每位外来员工缴费126元,全年缴费总计1512元。《办法》还提出,用人单位可以参照厦门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基数规定,为本单位外来员工中管理和技术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这就意味着比例还可以高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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