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保障政策持续
去年,我省有12个县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今年又新增了14个试点县。在政策试点过程中,人们不断探索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何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扩大新农保政策覆盖面?如何完善制度设计,既给农民留有选择空间、又给地方财政留有余地,以保障政策的可持续性?
在国家推行新农保试点之初就已明确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我省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制订地方具体办法,按规定对参保农民实行属地管理。
在“保基本”方面,我省从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出发,执行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标准,按政策规定,60周岁农村老年居民一年至少可领取660元养老金,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为增强新农保制度的吸引力,调动广大农民参保积极性,实现政策“广覆盖”,我省突出体现政策优惠性。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原则,农民缴纳一定的费用,政府做出相应补贴,并且多缴多补。
“有弹性”在我省试点过程中体现为“缴费标准不搞一刀切”。我省《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同一地区不同群体的收入有差距,确定100元至500元的5个年缴费档次,允许试点地区适当增设档次,供参保人选择。
为保障政策“可持续”,我省在制定新农保政策时,既要求考虑各级财政的支付能力,又兼顾广大参保人的接受程度,并在具体工作中研究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我们从一开始就要求把新农保个人账户做实,确保新农保基金的安全,决不允许任何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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