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0岁的城乡居民,每月能拿到不少于60元的养老金;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有意愿的均可集中供养……近年来,我省普惠型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老人实现“老有所养”,被省内外专家誉为“浙江式养老”。
农民也有“退休金”
年过七旬的何金根老人忘不了那一刻:去年12月4日上午9时19分,作为我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首位受益者,他领到一本鲜红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证,这意味着今后每月都可以领取60元“退休金”。
如今,我省像何金根一样受益的城乡老人超过500万人,各级财政每年投入的养老资金逾40亿元。
当时,国务院出台文件规定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让农村老人领取“养老金”。我省不但将国家规定的10%试点县、市扩大到全省所有县(市、区),还将城镇没有社会养老保险的人也纳入进来。只要年满60岁,不用缴费,从今年1月1日起,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60元,直至终身。
几天前,记者再次见到何金根老人时,他刚从地里回来。“好日子还长着呢,我和老伴都争取活到100岁。”说这话时,老人笑得很灿烂。
耄耋老人结连理
在云和县,很多人羡慕一对老夫妻:他俩拿到大红结婚证时,都已年过七旬。
今年82岁的孙月女和76岁的夏达高,均无儿无女,在敬老院里相识相知,喜结连理。他们是我省实施集中供养制度后,首对在敬老院成家的孤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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