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问题?原在迁出地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应该参加迁入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本报讯 (记者 顾荣)记者昨日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缴纳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
进城落户农民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在单位就业的随同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按现行政策规定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随迁未就业家庭成员,可按规定参加所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对已在迁出地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后可参加迁入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选择。
具体衔接办法如下:
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选择补缴费办法的,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期间,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同期各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由个人逐年据实补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和转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差额。补缴后,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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