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制卡工本费:20元/人×参保登记人数。
六、领卡
领卡后核对卡及存折上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保基金中心变更。另外一定要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 T M机上修改密码。
1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仅限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
2.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3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4 .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2日后参保人员可持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动柜员机、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制卡银行的服务电话对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情况进行查询。参加住院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5 .从2006年11月16日起,广州市将分批组织全市医保参保人申(换)领“社保(市民)卡”。社保(市民)卡是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电子凭证,该卡代替原医保卡使用功能。参保人自领取社保(市民)卡之日起,可持卡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及各业务表单等保持不变。
办事机构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西街2号3楼
邮编:510635
网址:card.gz.gov.cn
服务电话:83366288
传真:38828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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