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异地治疗尽快转本地。
在异地进行就医治疗的,在病情缓解后,最好及时转诊到医保指定的医院就医,在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硬性报销比例约束下,医疗费报销自然会最大化。
普通门诊报销为什么这么少呢?
在南宁,除了住院病人,不少市民反映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太少。古城路某社区的个体户刘阿姨就办理了居民医疗保险后,感觉没什么用,“这个看门诊基本没用,在门诊一年能报30元钱,没病还好,有病在门诊哪次不要花100元以上?”简女士也为4岁的儿子办理了医疗保险,但她也觉得似乎用处不大:“我们大多数人看的是门诊,住院的是少数。”
记者了解到,普通门诊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在100元及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20%,100元以上由个人自理,也就是说,如果居民一年内没有重症或住院,普通门诊看病治疗,国家只能报销20元。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提醒说,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主要还是防止大病,如果真的发生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了。
另外,如果居民患有政策中规定的慢性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卒中急性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各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患者等16种门诊大病(慢性病)中的任意一种,都可以向南宁市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医保中心批准以后,医保中心在居民的医疗卡中划入800元~2500元的医疗费用,而一人一年最多可启动三项慢性病的统筹基金。这样的话,居民就可以像职工统筹医疗一样看病划卡交费。
7月13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用于病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
原则上,每年个人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0元。记者就此咨询了南宁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南宁市尚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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