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统一有利于医疗保险的管理和兼顾参保人员的公平,杭州市将实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统一后的期限为20年,详细内容请看正文。
与每个人都有关的医保政策将有变动和完善,新政策更注重效率、公平和质量,完善后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09年12月17日,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市长蔡奇表示:“两个办法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保障能力、提升保障水平的有力保障;对统筹城乡区域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实现城乡公平统一
我们现有的医疗保障系统分为四部分:职工医保、城居医保、新农合、医疗困难救助。
城居医保则包括老年居民医保(保障的主要是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没有参加过职工医保的杭州市民)、大学生医保、少儿医保三大类。
今后,城居医保、新农合医保将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实现城市农村居民政策的公平统一。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有望统一
现有的办法中,缴费基数有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省平均工资两种计算方法。
据专家测算(以市本级为例),如果以省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收入高于省平均工资的职工所在单位每年可少缴保费9.86亿元,而收入低于省平均工资的单位每年将因此多缴保费9.53亿元,造成“穷人多缴、富人少缴”、有悖于社会保障的宗旨和原则。因此,今后将统一以“用人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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