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伤保险是一项法定的社会保险,各类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工伤保险参保程序
用人单位提交参保资料——社保机构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社保机构测算应缴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参加工伤保险应提供的资料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
三、工伤事故主要类型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 患职业病;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7.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8.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 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旧伤复发;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程序
工伤事故报告和备案――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五、参保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处理的事情
1. 及时将受伤职工送往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时可就近急救,脱离危险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2.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电话报告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科备案。
3.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工伤事故备案表送达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
4.30日内向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5. 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因工死亡认定结论)30日内到工伤保险科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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