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缴费方法
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由广州市地税委托建设银行代为征收,各参保人可选择“委托银行划帐”或“自主缴费”。
(1)选择委托银行划帐的参保人:须在办理登记的同时提供建设银行帐户原件与复印件、帐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并签署《委托银行自动转帐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银行将于次月直接从帐户中扣费。
(2)选择自主缴费的参保人:须于登记次月23日前,携带《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到广州市统筹区内任一建设银行网点使用现金或转帐方式办理缴费。
五、日常业务办理
(一)停保手续办理
参保人如需暂停下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须由参保人(监护人)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向所在托幼机构、学校申请。
(二)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
当参保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需由参保人(监护人)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在托幼机构、学校申请。
携带资料:
变更事项 |
携带材料 |
姓名 |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复印件 |
出生年月 |
|
证件号码 |
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
个人身份 |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复印件 |
户口性质 |
户口簿复印件(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
其他资料变更 |
更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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