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参保人员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依照下列比例按月缴纳,
1、单位人员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1)养老保险费:业主缴纳12%,从业人员缴纳8%,合计20%。
(2)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4种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与上述“一”类单位人员相同。
3、灵活就业人员(即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1)养老保险费:20%。
(2)医疗保险费:5%。
(3)能否参加失业、工伤、生育等3种社会保险,目前尚未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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