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指导县(市)、区工伤保险业务工作。
7、负责组织工伤预防、科研项目设计和实施。
8、负责工伤、生育保险拨付程序、操作办法宣传培训工作。
9、负责工伤康复工作。
10、对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奖惩。 联系电话:80698637。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处
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医疗保险费收缴管理;负责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待遇的审核、结算及支付;指导县(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三、市内六区医保经办机构
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2、负责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的发放、补办、勘误、注销和挂失。
3、协调配合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4、审核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定点转非定点和异地转诊转院工作。
5、初审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需现金报销的相关资料和医疗费单据,进行费用录入,汇总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负责将报销情况及相关资料通过用人单位反馈给参保人。
6、对辖区内市属以下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区属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门诊规定病种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经审查无误后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专家评定、发证。
7、负责特殊人群的信息采集、汇总相关资料、初审等基础性工作。
8、负责市属以下企业职工工伤待遇的审核与拨付。
9、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及人员的政策咨询、宣传教育及疑难问题的解答,做好信访工作。
10、配合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运作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1、指导辖区内劳动保障社区服务组织做好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
12、按要求报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情况统计报表。
市内六区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话、地址
单 位 电话 地 址
历下区医保办 86983714 历下区东仓小区23号
市中区医保办 82078668 经八路122号济南大厦院内
槐荫区医保办 87123117 槐荫区道德北街202号
天桥区医保办 85872990 天桥区无影山路31号
历城区医保办 88066042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高新区医保办 88871199 工业南路28号管委会大厦30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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