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卡对象:综合保险卡遗失;
换卡对象:综合保险卡损坏。
补卡、换卡程序
1、补卡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先拨打12333服务热线办理口头挂失,然后到本人所在单位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换卡不需办理口头挂失业务,可直接到本人所在单位办理换卡申请手续。
2、单位经办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申请手续:
(1)由申请人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2)补卡或换卡的,向其收取综合保险卡制作工本费:5元/每张。
申请换卡人员须上缴已损坏的原卡。
(3)填写申请书。
属补卡的,将补卡人员相关情况填入《〈综合保险卡〉(挂失)补卡申请书》;属换卡的,将换卡人员相关情况填入《〈综合保险卡〉换卡申请书》;
申请书均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将申请书、申请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综合保险卡制作工本费及换卡人员已损坏的原卡交单位所在区县外管所指定人员。
(5)卡发放。
区县外管所每月将接收的新卡及时下发单位。
外来从业人员在就业中断期间需要补卡的,本人可以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指定的服务点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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