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增加了“退休人补充险支付”,也就是说,持卡就医后原来退休人员自付部分中再报销50%的医疗费用,在当次就医时可一并结算,不像过去要通过二次报销后,再打入个人帐户。
将“个人自付、自费金额”分三部分内容体现:单据上的“自付一”,指的是按报销比例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自付二”,指的是药品或诊疗目录中需要个人现行负担的金额(即乙类目录中个人自付部分);单据上的“自费”,指的是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问题:什么情况要办理社保卡变更手续?
柳大妈今年5月光荣退休,但由于办理社保卡的时候她还在职,因此,柳大妈领到的社保卡上的个人信息还显示是在职状态,由于本市医保政策在职和退休待遇是不一样的,像柳大妈这种情况需要及时变更个人信息,那么还有哪些人群需要做此类变更呢?
解答:有5种情况都要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残疾军人新参保;转换医疗保险险种;特殊病种审批;手册(卡)丢失的补领。
专家解释,特别是像柳大妈这样的在职转退休情况,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变更,在持卡就医时,仍将按照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样会参保人的权益就会损失。
因此参保人要注意几点:一是领导卡后注意核实个人身份,如有不符要及时变更;二是如果发现因身份未及时变更又发生了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可办理医疗费用退费手续,在身份变更后,可以办理医疗费用补报手续。三是持卡就医后退休的,要持社保卡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
相关提示
问题: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解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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