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蓝本”还别丢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 (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持卡就医费用单据主看三项
问:医疗费用结算单据该怎么看?
答:市医保中心在今年5月对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若干明细项目。
其中,增加了“退休人补充险支付”。也就是说,持卡就医后原来退休人员自付部分中再报销50%的医疗费用,在当次就医时可一并结算,不像过去要通过二次报销后,再打入个人账户。
将“个人自付、自费金额”分三部分内容体现:
单据上的 “自付一”,指的是按报销比例个人应当负担的医疗费用;
“自付二”,指的是药品或诊疗目录中需要个人现行负担的金额 (即乙类目录中个人自付部分);
单据上的“自费”,指的是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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