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简称“医保卡”,自2002年开始使用,具备社会保险的“凭证”功能,即,“刷卡就医”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价”功能。2009年4月起本市不再制发“医保卡”。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不仅具备“凭证”功能,还支持养老保险的查询、就业优惠金的支付等多种社保功能,真正实现了“社保”一卡通,同时也具备金融功能。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发卡和医保卡丢失、损坏后的补换卡全部转向发放“社保卡”。
成人和儿童的“社保”卡如何区分?
答:成人“社保”卡为蓝色,未成年人“社保”卡为绿色。成年人卡为带照片的集成电路和磁条复合卡,年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申领成年人卡;未成年人卡为单一磁条卡且不带照片,未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申领未成年人卡,年满16周岁后改换成年人卡。
“社保卡”具备哪些功能?
答:主要有凭证功能、记录功能、金融功能和查询功能。
凭证功能:持卡人办理个人劳动保障事务,同时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
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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