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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取消城市低保对象住院“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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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肥市民政部门出台了《合肥市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开办补助实施办法》,规定对患大病或重症慢性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取消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住院门槛费,其中取消城市低保对象住院门槛费尚属全省首创。

  缓解养老院“缺钱之苦” 惠民制度滋润百姓心田

  核心提示

  让贫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白纸黑字地写了出来。

  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为办社会养老机构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近年来,合肥市制度建设不忘“民生之本”,用一套创新的惠民制度,保障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滋润着合肥老百姓的心田。

  缓解养老院“缺钱之苦”

  “办一个养老院,要有好几百个床位,缺乏资金来改善软件硬件条件是最大的瓶颈。”合肥市一家养老院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在全国许多城市,开办社会养老机构盈利率不高,资金紧缺是一个共性问题,有时甚至会因为前来养老的老人太多,导致床位不够等情况出现。

  鉴于此,合肥市民政部门出台了《合肥市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开办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新建、扩建(或租赁经营)床位数50张以上的、符合机构开办和运行条件规定的养老机构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

  《办法》规定,凡2010年3月31日以后批准新建、扩建(或租赁经营)床位数50张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在正常运行一年后,按每张床位2000元、床位数300张以上的按每张床位5000元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社会养老福利机构专项财政补助管理,促进合肥市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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