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将着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把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以及解决好外来人员属地参保,将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实现900万人参保,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平均报销比例也将提高至60%。
这是11月12日,记者从全省医疗保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消息。
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会上表示,截止今年10月份,我省城镇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80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413万人,城镇居民参保394万人,参保率达到81%。
而未来的一年,也就是到2011年,我省还要巩固和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实现900万人参保。其中城镇职工要达到460万人,城镇居民参保要达到440万人。
据悉,接下来云南将做好三部分人群的参保工作:着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把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以及解决好外来人员属地参保。
其具体要求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允许其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则是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并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对于其他农民工,可根据自主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参加务工所在地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
对于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原则上要求困难企业想尽一切办法为在职职工参加医保缴纳相应费用,对确实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经省政府同意,可允许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中央和省、州(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参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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