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1年度缴费工作即将启动,明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昨天正式公布,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至每人每年30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至420元,学生儿童仍为100元不变。
明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上调
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政府其他医疗保障形式范围外的各类城镇居民,都可以申请参加居民医保。
主要对象为学生儿童,还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以及年满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且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居民”)。据介绍,南京将上调2011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财政补助标准(见表格)。
新生儿3个月内参保享“报销追溯”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父母所在单位按“男单女双”每年补助50元(从职工福利中列支),父母双方均无单位则由家庭承担。
记者了解到,新生儿除可申请办理明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外,也可同时按规定申请办理今年度的居民医保,办理时携带户口簿及一张1英寸彩色证件照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
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郑宁兆说,南京对新生儿的医保政策非常优惠。新生儿也就是12个月以内的宝宝随时可以办理新生儿医保,一周岁以上的宝宝办理儿童医保的话,办理时间和普通的居民医保相同,集中在每年下半年。
另外,新生儿医保报销“可追溯”。只要宝宝是在出生3个月以内参保缴费的,其在缴费前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事后补报销。
最高可报销15万
即日起,尚未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011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登记手续。
另外,“老参保人”可在12月25日前通过工商银行自助存款机、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或到全市工商银行网点缴纳明年度的医保费,由工商银行统一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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