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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医疗保险综合减负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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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宁海新近出台了医保综合减负新政,重点帮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中年度内医疗费个人负担超过规定额度的人员。参保人员可于即日起登录县社保中心网站查询自己是否属于减负对象。

  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健康龙卡”(可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医保证历本、身份证。假如减负对象已死亡,需代办人提供减负对象的死亡证明、减负受益人的身份证与建设银行“健康龙卡”、减负对象所在街道(乡镇)或公安机关证明减负受益人是减负对象财产继承人的证明材料,然后到宁海县医保中心大厅结算窗口办理登记领取手续。

  一般来说,县医保中心将于办理登记的次月10日前将综合减负补助金划入所登记的“健康龙卡”账号内。

  那是不是每年都要办理同样的手续来提取综合减负补助金呢?事实上,已办理综合减负登记手续并预留有效银行账号的参保人员,以后医保年度又符合综合减负条件的,无需重新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如果在2011年1月1日前未办理提取现金登记手续的综合减负人员,其综合减负补助金将统一划入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拨打电话65200164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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