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在珠海就读的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通知》,从今年9月1日开始,凡是在珠海就读并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全都可享受85元的政府补贴。
同时,大学生在家乡参保的连续缴费时间可在珠海接续。目前我市10所高校近10万名大学生将从中受益。
与全国其他许多地方的类似政策相比,珠海此次出台的大学生医保政策,无疑具有很多非常值得赞赏的“亮点”。
比如,政府补贴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对低廉个人缴费标准个人只需缴费85元,另外85元由政府财政补贴,低保及重残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区财政负担。
再如,较为优越宽裕的保障待遇大病最高支付限额高达20万元(目前全国不少地方的这一限额都不足10万,甚至更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90%,并且“与定点医院直接进行结算,个人无需垫付医疗费”。
此外尤其值得一提的“亮点”还有,解决了大学生医疗保险关系衔接问题大学生在家乡参加的各种医保,在珠海新参保后缴费年限均可接续。
不得不说,此前在全国许多地方,大学生医保政策之所以开展得不尽如人意,上述诸多亮点的缺乏正是重要原因之一。如在河北,由于大学生医保没有实现跨地区衔接,2009年,该省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数仅占全省大学生总数的1/4。
再如广东佛山,由于“学生普遍抱怨参保收费标准偏高”每人每年需缴纳225元,当地一所1万3千多在校学生的高校,“参保的学生仅有97人”,“别的高校甚至无学生购买医保”。
毫无疑问,政府通过巨额财政补贴来帮助大学生参加医保,对于大学生来说是一种民生福祉,而对于政府自身来说,则是一种包含多重价值内涵的善政举措。
首先,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看,这一大学生医保政策充分体现眷顾体恤社会相对弱势群体利益的善政。这正如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所阐述的,社会政策和制度安排,应当符合照顾“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的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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