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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50多万在校参保对象整体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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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甘肃省各类中专、技校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入托幼儿将全部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50多万在校参保对象整体参保。幼儿筹资标准为个人每年交80元,财政补助120元;中(技)小学生筹资标准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财政补助80元。

  学龄前儿童享受低保一、二类人员个人不缴费,三、四类人员个人缴费30元;中小学生中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个人不缴费。

  另外,许多家长担心城镇居民医保会和商业保险有冲突。兰州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区别对待政府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商业医疗保险只可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对2010年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且在合同期内的在校学生和幼儿,不影响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费用,先由各区医保局按报销比例足额支付,再由商业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核报。

  医保待遇

  大额医疗保险年最高补助3.5万元

  甘肃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局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类中专技校中小学在校学生幼儿园幼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医保局对已参保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要及时直接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以保证所有参保学生、幼儿切实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参保缴费年度内,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年最高补助限额为3.5万元,补助比例为60%。

  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救助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仍负担过重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各学校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参保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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