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比例,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不低于50%;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不低于60%;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0%,其中,市区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0%。《实施意见》对各地执行以上缴费和待遇标准设定了过渡期。
此外,为确保参保人员全市就医实现“一卡通”目标,《实施意见》还就统一医保定点单位管理、就医管理、结算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城市总体规划(永兴、天城及丁山围垦用地)规划修改方案》、《温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08-2020)》、《温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文件,听取了温州肯恩大学创办情况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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