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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开始办理2011年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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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多个地区的201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开展了。常州市参保缴费时间集中在9-11这三个月,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标准与往年一样。

【摘要】最近多个地区的201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开展了。常州市参保缴费时间集中在9-11这三个月,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标准与往年一样。

近日,记者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常州市区201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参保缴费时间集中在9、10、11这三个月,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维持不变。

标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保持不变

201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与今年相比维持不变,其中“老年居民”个人缴纳200元/人·年,政府补助25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高校大学生”和“未成年居民”个人分别缴纳330元、30元、75元/人·年,政府补助标准统一为120元/人·年。

对属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限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的参保人员,个人应缴费用由政府承担。

时间:缴费集中在9、10、11月份

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医保缴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10年9月1日至11月20日为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基金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对各高校今年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从本人参保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保险年度自当年参保缴费次月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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