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吴荣欣介绍说,他们在获悉此事后,局里专门召开会议,通报禹州市重复参保事件,要求全市26个乡镇办在即将到来的新农合办理期间,严把参保人员资格审查关,坚决杜绝重复参保现象。
重复参保报销不高于实际费用
9月3日下午,记者在禹州市韩城办事处找到了一名重复参保人王丽(化名)。家中已失去土地的她,在2008年9月由她所在的村里出资,为其申办2009年的城镇医保。不久,新农合开始了,在得知掏几十元钱办理新农合、以后看病医疗就能重复报销的“推销”后,她就又参保了新农合。
2009年10月,她生女剖宫产花了2500多元,结果新农合报销后,她又拿着报销单据来到城镇医保报销处进行了二次报销。最终,两次报销加起来,她剖宫产只付了不到200元钱。
保险中心副主任周建波介绍,针对去年有众多人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他们专门请示过许昌市有关部门,上面给出的报销政策是,对重复参保的人员也要依照相关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总的原则是,两次报销总额,不得高于实际诊疗花费。所以,禹州市就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操作的。
据介绍,人员重复参保不符合上级财政政策和要求。每多重复参保一人,中央、省、市、县财政都要多一份财政补贴,重复参保问题应该立即叫停并整改。
而禹州市重复参保问题披露后,该市相关部门出于社会和谐考虑,不再追究重复参保人员和两家医保办理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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