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合格的网店店家还可获得哪些补助?
1.无偿创业资助:创业资助资金是指由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的专项用于无偿资助符合条件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市区创业的一次性资助资金。金额分1万、2万、3万元三个档次。
2.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按规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营业证照后持续正常经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均可按规定申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
3.一次性创业奖励: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人员,于营业执照有效期满1年时已招用3名以上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标准为5000元。
4.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经认定合格的网店店家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请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800元。
7月初有望开始网上申请认定 就业局确认后电话发出领证通知
网上创业就业的认定按申请、确认、审核、领证的程序进行。
目前,急需被认定为网上创业就业人员的,可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打印《网上创业就业认定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可直接递交或传真至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提出书面申请。预计在 7月初可直接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网上办事”窗口进行网上申请。
经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确认、审核后,将电话发出领证通知。届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证、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户口本至户籍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户籍不在主城区的人员凭身份证和场地租赁证明至经营所在区就业管理服务处)领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认定证明上的网店名称登记规则为“申请人所在电子商务网站名”+“申请人的用户ID”。认定证明有效期为自发证之日起的一年。需要进行申请认定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也可以拨打87258564或者 87211440进行咨询。传真:872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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