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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少儿住院医保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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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从深圳市提出少儿参加住院医保的新政后,很多人对这一新政有疑问不了解,对此,市社保局详细讲解了少儿参加住院医保的办法和相关的参保问题。

二是满14周岁以上的少儿,其机体发展已较为完善,发病率和成年人差不多,所以该部分人员和成年参保人一样,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待遇享受时间:足额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待遇

由于原少儿医疗保险年度是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且参保人是当月参保当月享受待遇,而新办法是2010年9月参保,10月才能享受待遇。所以对2010年9月1日之前已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并且在9月已参加了住院医疗保险的,其在2010年9月期间仍可享受《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待遇。2010年10月起开始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但对于新参保的少儿和大学生,其待遇享受时间则为当月缴费,下月起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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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问答

一、问: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原来的参保手续有什么变化?

答:1、在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儿仍然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本市计生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少儿还需提供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证明。

2、在校大学生仍然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并由本人提供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其医疗保险费将直接从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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