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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参保人看门诊可以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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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7月1日前,我省各地将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对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限额的报销,从我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湛江、韶关、清远等8个城市之前已率先开展普通门诊保障试点。

【摘要】今年7月1日前,我省各地将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对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限额的报销,从我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湛江、韶关、清远等8个城市之前已率先开展普通门诊保障试点。

今年7月1日前,我省各地将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对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限额的报销,并全面调整提高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劳动保障厅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此举将大大增强我省医疗保险制度的吸引力和普惠性。

从8个城市向全省铺开

据了解,我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湛江、韶关、清远等8个城市之前已率先开展普通门诊保障试点。此次,全省各地将在今年7月1日前全面启动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工作。《意见》充分考虑了我省地区间经济发展状况和医疗卫生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允许采取灵活过渡办法,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的地区,在保证基金当期结余率不低于10%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项目,同时对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限额的报销。

同时,为了防止开展门诊保障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降低服务质量,影响参保人权益,《意见》规定了按人头结算或总额预付结算的,要制定配套措施,通过设定转诊责任分担机制以及基金使用率、次均处方报销率等指标,提高普通门诊实际报销水平。

有条件地区可取消医保起付线

根据《意见》规定,各地要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重点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有条件的地区可取消起付线;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6万元;进一步增加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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