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市社保局回应称“清零”时限从1个月延长至3个月,“强烈抗议‘社保断交,医保被清零’的霸王条款”,关于“医保被清零”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纷纷发帖表示对此政策的不满。
日前,关于“医保被清零”的帖子引起众多网友的共鸣,纷纷发帖表示对此政策的不满。昨天,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表示,从2008年3月1日起,我市医保条例就对此有所规定,医保中断不予补交,并将过去的中断时限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强烈抗议‘社保断交,医保被清零’的霸王条款”。
网友发帖质疑医保清零
日前,网友playcar在网上发帖,“强烈抗议‘社保断交,医保被清零’的霸王条款”,playcar在帖子里说,这个规定明显不合理、不人性,为什么能持续这么长时间?什么时候能改掉?此外,“医保账户是自己交的钱,中断后至少有权利拿回来,凭什么清零?”
与此同时,市民罗先生看到playcar的帖子后对记者说,他是2001年到深圳工作的,同年办理了社保,2008年9月底所在公司倒闭,还被公司拖欠了2个月的工资,此后一直闲赋在家。最近,他重新找到工作,到社保部门补交社保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因其医保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因此需要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对此,罗先生表示非常委屈,“社保断交3个月,医保被清零,那么我之前那么多年的医保都白交了,我还一次都没有享受过呢。当初我还想着自己个人去交社保的,但我了解到的是只有深户才能自己交社保,这又是一道高高的门槛。”
建议:是否可中断不清零?
在众多不满声中,也有不少网友向市社保部门支招,建议延长中断时限,将清零改为中断。网友lijie123说,政策规定是中断3个月以内可以续交了,但还是期望着能修改成中断不清零,用以累计。
“深圳流动人口很多,经常换工作也是常有的事情,因此医保中断3个月以上也很正常,不能因为这样就一棍子打死,至少要给大家一点缓冲的时间,可以考虑适当延长中断期限。”市民王芸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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