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保险从业人员告诉搜狐理财频道,从泰康“亿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的续保设计上看,方便了消费者续保,不用每年投保一次,还可以防止一年到期后忘记买保险造成的“保险真空期”。但乔先生则认为,“我觉得这个是针对期缴保险的,而对于意外险这种一年一买的保险肯定是不合适的,说不定我明年就不买你们公司的了,或者我明年的保额就变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是否续保也需要投保人做一个选择,这哪是方便续保,根本就是保证扣钱呀”。
从泰康“亿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的投保须知中,搜狐理财频道看到,消费者若想保险到期后,不再续保,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让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没有足够的钱去支付保费,因为泰康人寿规定“对续期保险费,本公司提供60日的交费宽限期(自保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60日内)。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结束时,若您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另一个选择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保险公司在保险到期日前收到你的申请,因为保险公司规定:“如果我们同意您按本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合同,且在本合同期满日前未收到您停止继续投保本合同的书面申请,我们将为您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
乔先生表示,投保在网上,付保费通过银行,连保单都是电子的,若想停止续保却要通过书面申请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泰康人寿的要求过于苛刻。
保险公司应站在客户立场为客户着想
对于乔先生的遭遇,一位保险从业人员表示,保险公司的本意是好的,但可能在条款设计上还需要更人性化。比如某财险公司推出的家财险,可以让客户自行选择投保年限,如果想一次购买长期受益,可以选择一次买几年期,每年交费的;如果只想买一年期的保险,也应该让客户有选择权。另外,他表示,保险公司网销的意外险在退保、取消续保的手续方面,还应该再做简化。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