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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深圳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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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已毕业的大学生,学校应办理停保手续,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未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一、适用范围

  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二、参保办法

  参保人(大学生)向所属院校提交申报资料,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3894(元)*0.8%*12(个月)=374(元),每年财政补贴为200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174元。

  2、缴费方式:按学年度(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四、参保手续

  (一)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大学网上申报系统将所有在册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

  (二)申请参保的大学生登录:网页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输入身份证查询本人资料,资料不准确的向学校反映,由学校予以更正;资料准确的予以确认参保申请,并打印或填写《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大学生可填写《登记表》到学校办理确认参保申请。

  (三)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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