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学生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医,按规定只要是甲类或乙类药,均有一定比例的药费报销,但若是丙类药,参保学生无法报销。10月16日,市民宋女士来电反映,9月23日,她上中学的儿子去徐医附院就医,医生开出的一种药在医院显示为乙类药,而市医保中心却说是丙类药,经多次查证,原来该药属“民族药”。
骨折就医无法报销
宋女士的儿子小明(化名)今年13岁,在市三十一中读八年级。去年,小明按要求办理了“学生医保”,并按时缴纳了参保费。9月23日,小明脚部意外骨折,宋女士带小明到定点医院——徐医附院骨科就医。诊断后,医生开出了3盒“独一味胶囊”。宋女士说,当时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3盒药无法按比例报销,要全部自费。一头雾水的宋女士,只得付了62.1元药费。
事后不久,宋女士听邻居说,“学生医保”是可以报销药费的。于是,她再次来到徐医附院。但收费窗口工作人员依然告诉她,小明的药品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至于为什么,让她去市医保中心咨询。在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工作人员说,小明的药品可报销30%,是徐医附院搞错了,让她再去找徐医附院。如此往复之后,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最终答复说,“独一味胶囊”是丙类药,不在报销范围内。
甲类药物变为丙类
10月16日上午,记者陪同宋女士再次来到徐医附院和市医保中心。在宋女士提供的药品费用小票上,记者看到,“独一味胶囊”几个字的前面有一个“乙”字。当记者拿着小票向徐医附院2号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询问时,该工作人员说,药品名称前面有个“乙”字,就说明该药是乙类药品。那为何医院没给相应的报销呢?这名工作人员说:“我们这里的系统是和市医保中心联网的,能不能报销是系统自动生成的,至于为什么,我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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