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18万、额外重大疾病险6万(55岁前)、重大疾病保险(55岁前54000,55岁后108000)、普通医疗累计给付180000—360000、意外险保额10万、意外医疗1万/次、保费免交、医疗费用报销8000元/年、住院津贴50元/天、手术津贴2000元/次、投资收益。
不赔的责任三条
(1)在合同成立之日、增加保险金额(仅适用于新增的保险金额部分)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3)因自身的故意犯罪而导致的。
保险利益:
■生命保障
如果意外身故可以获得28万的身故赔偿加上当时的投资帐户值,如果是疾病身故可获得18万加上当时的帐户值。
■投资收益
在60岁时按中等收益有14万,可用来补充养老,或是部份提取作为子女的教育金。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在合成立之后因意外或是90天后因疾病达到重大疾病理赔程度时保险公司给付6万赔偿。
■休前后的重大疾病保险
退休前按保额的百分之三十支付最高54000元的28种重大疾病保险金,退休后在基础保额18万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五的方式给付42种重大疾病保险金(增加了14种老年性重大疾病),最高达到108000元。
■退休后的普通疾病提前给付
55岁后可享受最高达到72000元的普通疾病提前给付。
■持续交费奖
只要在交费期内连续交费次年可以获得保费3600的百分之三的奖金,可作为体检费用或是继续进入投资帐户。
■意外伤害医疗
因意外发生医疗每次最高赔医疗费1万,包括门诊和住院,重症双倍给付。
■意外残疾或身故
因意外残疾(按比残疾比例赔)和身故赔10万,特殊情况下的意外双倍赔偿。
■保费豁免
合同成立之后因意外或是90天后因28种情况之一应交的保费不用再交,应交的保费视为已交,保险保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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