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事故适用近因原则
意外险除了可以规避由于落雷直接击中被保险人造成人员伤亡的损失,还可以规避由雷击引起的、并非直接使被保险人致死致残,但给被保险人的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
李小姐刚刚怀孕三个月,一天她在雷雨天中赶路,一阵轰响,一个落雷击中路边的一棵大树,大树随及倒在李小姐的脚下。受到惊吓的李小姐顿时觉得小腹剧痛,连忙拨打了急救电话,但是很不幸,李小姐还是流产了,而且由于流产导致的大出血,李小姐也不幸去世。
李小姐身前为自己购买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她的丈夫王先生。王先生想要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却发现保单的免责条款上赫然写着:由于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属于免赔责任。
那么不幸的王先生是否可以得到理赔呢?
保险专家告诉我们,王先生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为按照保险的近因原则,雷击是导致李小姐死亡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而雷击本身是属于意外事故的。因此王先生提出理赔申请是合情合理的,保险公司应当给与理赔。
特殊情况可能拒赔
当然并非被雷击中致使被保险人受伤残疾甚至死亡的情况保险公司都会给与理赔。据保险公司相关人员透露,如果是由于在雷雨天气里打手机或者站在树下避雨,而被落雷击中,导致的被保险人伤残或者死亡,保险公司将拒赔或者部分赔付保险金额,而非全额支付。
这主要是因为在雷电天气里不能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不能站在树下避雨属于生活常识,被保险人理应具备这类常识,并且此类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被保险人有责任防止风险及损失的扩大。因此由于违反此类常识问题而导致的被保险人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将只承担部分,甚至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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