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而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不光是短期人身险无法享受到全额退保,另据记者了解,虽然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并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
据保险专家介绍,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中,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如期退还,可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另据一位从业近10年的寿险营销经理介绍,客户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对于朋友试图钻“犹豫期”空子的想法,保险专家提醒,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很便宜,一般不超过20元,而且保障较为全面,在旅行途中遇到的普通意外事件都可涵盖,有的还为旅途中的突发疾病以及高风险项目等提供保障,而普通的意外伤害险并不会涉猎这些。 “犹豫期”退保,意外险的损失远高于购买一份短期旅行险的价格。更何况投保长期性保险手续较多,需要填写很多资料,如果仅仅为了20元钱就想钻“犹豫期”的空子,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保险合约遵循最大诚信原则,需要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同时讲求诚信,如果投保人因为不讲诚信而惹来纠纷,即使打起官司很可能也会对自己不利。”保险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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