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航意险是一种纯保障性的产品,目的仅在于承担风险、提供保障。航意险之所以存在,是社会对其有需求。但笔者总以为,在当前情况下,航意险的意义并不大,也并非不可替代。
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因性质属于人身保险,最初仅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2002年《保险法》第一次修订后,财产保险公司也开始经营。在人身保险的保费总量中,估计航意险所占比重不到1%,但市场相当混乱,其表现,一是手续费居高不下,可达80%以上;二是假保单泛滥,由于多年没有发生空难事故,假保单往往不能在索赔时被发现。
航意险是一种纯保障性的产品,目的仅在于承担风险、提供保障。航意险之所以存在,是社会对其有需求。但笔者总以为,在当前情况下,航意险的意义并不大,也并非不可替代。理由如下。
其一,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伤亡承担40万元限额的赔偿责任。乘坐飞机的旅客,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航空公司在法律上要负赔偿责任。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限额原为7万元,2006年国家民航总局发布新的规定,把航空公司对每名旅客的赔偿限额提高到40万元,并规定赔偿限额将随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而适时调整。这就是说,在无其他任何保险的情况下,旅客发生人身伤亡,能得到航空公司在40万元限额内的赔偿(旅客死亡,一般要赔偿40万元)。
40万元是什么概念呢?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是29229元,40万元相当于城镇职工13年的平均工资收入。对于大多数中低收入者,可以满足基本需要。当然,乘坐飞机的旅客,大部分是中高收入者,40万元的保障可能不足,还需要另外的保障。
其二,因公乘坐飞机发生伤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旅客乘坐飞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私,如旅游、探亲等;另一种是因公,如出差、开会、调研、考察等。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因公乘坐飞机时,发生人身伤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者,除由工伤保险支付医疗费外,还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给付伤残津贴;因公死亡者,给予丧葬补助金(6个月当地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60个月当地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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