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保条件:凡出生三十日以上、65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三、保险期间:终身。
四、交费方式:5年期、10年期,20年期,30年期,一次性交费。
五、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特别权益:免交保费、借款等。
七、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男30岁,投保康恒终身,保额10万(30年交费,每年交费2900元)(如果您要保20万,则保费也加倍,反之亦然)
保险利益:
1,如果患29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保一种,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
2,如果身故,保险公司给付10万元保险金。
重大疾病: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
1.急性心肌梗塞 2.脑中风 3.慢性肾功能衰竭 4.恶性肿瘤 5.急性重症肝炎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深度昏迷 8.严重脑损伤 9.帕金森氏症 10.阿尔兹海默氏症 11.良性脑瘤 12.多发性硬化症 13.重症肌无力 14.再生障碍性贫血 15.瘫痪 16.双目失明 17.肢体缺失 18.严重烧伤 19.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20.主动脉手术 21.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22.运动神经元病 23.慢性肝功能衰竭 24.系统性红斑狼疮 25.失聪 26.失语 27.终末期肺病 28.脑动脉瘤开颅手术 29.脊髓灰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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