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江苏 南京 联泰大都会 谢晓春
[摘要] 宝贝,2岁,未成年人,幼儿,月均收入0元。下面是为他设计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方案。
被保险人资料:宝贝,2岁,未成年人,幼儿,月均收入0元
保障方案:
这是为30天至15岁的孩子特别设计的新险种,2010年2月初才推出!
一般的终身重疾险,由于重疾保额同时也是身故保额,根据保险业协会的规定在江苏地区最高5万,而孩子万一患重疾,5万元的救助太微弱了。新一代的少儿重疾险以附加险的方式,突破了保额限制,为防备重疾提供高额保障,可以附加在各种少儿主险之后。比如,5万元保额的少儿险,可附加30万元的重疾险。
示例一:
小宝的妈妈想为2周岁的小宝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但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保险金额的限制,苦恼中听从了我们的建议:购买终身寿险5万元,附加重疾险30万元,每年共交保费1189元。期间如果患重疾,将获得赔付30万元,如果不幸身故,将获赔5万元+附加险保费。这一组合的特点:1、适合那些现金流较少但是又想给孩子买保险的父母;2、突破传统重大疾病保额的限制;3、在拥有重大疾病高额保障的前提下还能有较高的身故保障。
示例二:
小贝的妈妈为出生满月的小贝购买一份健康宝宝计划B款,年交保费9004.5元,交费18年,保障利益包括:明日之星少儿险保额5万元,附加重疾险保额30万元。获得的利益:在小贝18岁-21岁共领取大学教育金10万元,在孩子25岁领取成家创业金5万元;在孩子60岁时还有5万元的养老金作为父母的礼物,合计20万元,另外还有红利11.1万元(按中等水平累积至60岁计)。期间,如果患重疾,另有最高30万元的重疾赔付;如果万一身故,身故保险金:0-25岁,5万元+附加险保费,25岁以后10万元。
详释: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一项或多项,并生存30天(不含第30天)后,将按确诊重大疾病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 |
给付比例 |
60天至1周岁 |
30% |
1至2周岁(含1周岁) |
55% |
2至3周岁(含2周岁) |
80% |
3周岁以上(含3周岁) |
100% |
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交
保险费的总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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