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障 一生呵护
本保险产品为您提供终身身故和全残保障,此外,您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附加《华夏附加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险》,在90天后即可得到35种重大疾病终身保障。
投保事项:
1、投保年龄:28天 65岁
2、期交保费:最低期交保费2500元,期交保费6000元以上可以自由追加保费
3、保险期间:终身
4、保险金额:按规定自主选择,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变更
5、保险合同账户:每月结算利息,保证结算年利率不低于2.5%,且为日复利计息。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生效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公司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客户:张先生,30周岁
投保产品:《华夏福富有余终身寿险(万能型)》和《华夏附加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费:投保时交纳首期期交保险费10000元,并按合同约定在每个保单周年日支付期交保险费10000元,连续交费20年
保险金额:寿险保额20万元,重疾保额20万元,经客户申请,60周岁及以后均降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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