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焦点一:
张女士所患是否是先天性疾病?
在华夏人寿该款产品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列明,被保险人如果是由于先天性疾病导致的重大疾病,那么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那张女士此次所患的疾病是属于先天性疾病吗?
记者随后咨询了资深的保险理赔人士,据了解,张女士所做手术实际上是分为了两个部分,一个是房间隔缺损,另一个是三尖瓣成型环置入成形手术。其中,房间隔缺损是先天性的疾病。
问题的关键在于:
三尖瓣成型环置入成形术,是否是由于其房间隔缺损导致的?房间隔缺损与三尖瓣成型环置入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还需要通过鉴定才能得知。
事件焦点二:
拒赔是否过了相关法规的时效?
重大疾病险赔付,不是按照产生费用来报销,而是根据客户的投
保额度来赔付。以张女士为例,如果一旦确诊为重大疾病险的赔付范围,则保险公司就应按照张女士的投保保额5万元给予其保险金。
按照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保险公司认为客户资料不齐全,要求客户补充有关资料和证明应当“一次性通知”。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事件中,张女士在三月初就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直到5月底才拿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拒付通知书。中间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保险业界相关人士表示,新《保险法》虽然对理赔时效等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对保险公司违背规定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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