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已经成为今天人们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重要手段。然而,当不幸的事情发生,一些人“幸运”地依靠多份保险获得了多倍的赔偿,而一些人虽投了多份保险,只得到一份赔偿。这是什么原因呢?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主要有两种:
一种为费用型的险种,一种为津贴型的险种。
费用型险种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陪,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当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别的保险公司、或是社保、或是单位报销,获得补偿之后,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事实上,在各家保险公司条款中,对于医疗费用型保险,作为获取医疗费赔偿的先决条件,均明确要求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复印件或其他收费凭证均不被受理。
而津贴型医疗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方无需提供发票。无论你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进行赔付。比如你买的是100元/天的住院补贴附加保险,那么住院期间就是每天拿100元的补贴;如果在3家保险公司都买了100元/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那么你住院后就一共可以得到300元/天的津贴。
不论你治病花多少钱,也不管你已经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申请报销了多少费用,只要发生手术或是住院,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
因此,在进行医疗保险投保时,如果投保者想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两份或多份保险,就必须弄明白,这些保险是属于费用型医疗保险,还是津贴型医疗保险。如果是费用型医疗保险则只需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一份就可以了,假如是津贴型医疗保险投保多份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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