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次赔付的重疾险的推出,可谓是众望所归,但也有专业人士称多次赔付不过是个概念的炒作。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对于投保人来说,大家更关心的是新产品推出后带来的真正福利,这个二次赔付的定义到底是如何界定,又会怎样来实施?
单个人患两次重疾的几率小 各公司对二次重疾界定有异 须看清限制条件
一般传统的重疾险规定,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消费者患过重大疾病后,由于存在理赔记录,很难再购买重疾险。因此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被认为会更有保障,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深切关注。但在各大保险公司陆续推出部分可二次或三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之后,对于多次赔付的概念,各方有了不同的说法。专家表示,对于近期扎堆上市的“新型”重疾险,消费者应该仔细权衡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最实用的产品。
争议:一个人两次重疾的几率很小
一个人一生患上两次或多次重疾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记者带着这一问题采访了多位保险营销员,得到的回答却是不清楚,“这类产品主要是提前预防,但至于具体发生的几率我们也不了解。”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也对记者坦诚,产品开发主要是考虑到部分人群会有这方面的需要,但目前并不掌握多次罹患重疾的具体数据。
有业内人士认为,所谓的多次理赔只是一个噱头,按大数法则来算,一个人患上两次重疾的概率非常小。而且普通的“二次赔付”重疾险往往对赔付有着比较苛刻的要求,如要求病人一生中先后两次罹患不同种类的重大疾病,这个概率本来就已不高,加上重大疾病的高危险性往往剥夺了客户第二次获得赔付的可能。“如果一个人不幸罹患两种重疾,其病情、身体状况与救治费用恐怕关联已经不大。”
但一家合资寿险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没有详细发病概率的数据,但在产品研发时也做过市场调查,发现部分有家族病史的消费者对这类产品需求较强。而且保险公司一般不承保罹患过重疾的客户,就造成了相当比例的消费者个人保障缺失。特别是多数罹患恶性肿瘤患者,除了有复发的风险外,体质虚弱也提高了其他重疾的致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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