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于65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定义及释义
《泰康双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共有27种,其中第1至第24种重大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的疾病,且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与“规范”一致,第25至第27种重大疾病为“规范”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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