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重大疾病和人们所认为的重大疾病虽然使用一样的名称,但前者却比后者严重得多,是很容易置人于死地的非常重症,寿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指患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这类疾病一般是对人体损伤比较严重、费用较高的疾病,可能有多种。同时,为了控制风险,明确责任,保险公司一般对所保障的重大疾病进行明确、清晰的定义,因此各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可能有一定的差别。
癌症偶尔也会拒赔
上海市普陀区王小姐在2002年为父亲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2004年,父亲的臂上长了一个小肿瘤,割除后经切片确诊为原位癌。住院费、手术费花费近万元。王小姐带着这些花费票据来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被告知原位癌是“除外责任”,不能得到保险给付。
王小姐非常纳闷,她告诉记者,虽然买保险时也是精挑细选,但是到现在对保险条款中涉及的重大疾病还是“搞不清楚”,自己眼中的重大疾病就是癌症、肝炎、心脏病等疾病。
点评:得了癌症也会被拒赔?一般人都认为,得了癌症肯定就是重大疾病,得了癌症自然就可以获得理赔。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不是所有的癌症都可获赔,“原位癌”就在此列。
多数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都规定,原位癌患者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实际上,原位癌是癌症的最早期,原位癌患者要占到所有癌症患者的绝大部分,这种病同样对人的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有时对家庭经济也会产生巨大的压力。不在理赔范围之内,的确是一种遗憾。目前,保险公司也看到了重疾保险的不足,例如太平人寿和友邦的“IPA”计划以及许多保险公司的附加医疗险,都是对重疾险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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