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期限是针对分期缴保费的情况制定的,如过投保人到期未缴纳保费,则从保险单载明的缴纳日期次日起60天为宽限期。如果您不幸在这60天里发生了事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会从保户所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其欠缴的保费及利息。另外还设有两年的宽限,只不过所谓两年宽限期,在此时间段只是保留合同,但合同中保险责任中止,一旦真的出了事故,公司并不负责赔偿。
三个月或半年:生病只能自己扛
这里三个月或半年的时间期限被称为观望期或观察期,在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中很多都有一个观望期,在观望期中生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条规定是保险公司的自我保护条款,因为人们生病,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身体都有一个渐变过程,并不是突发性的。也就是说投保人可能在买保险时,连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生某种病的隐患,而其实自己已经是名“病人”了。这种情况下,如果刚投保就发生医疗费用,要保险公司为其负责,也确实有点不公平。
因此,您在购买医疗类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弄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和生效时间,一般来说,住院保险的观察期为90天,在90天以内住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而重大疾病险一般为半年,有的甚至一年,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只退还已缴保费。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看清合同里对于医疗赔付的具体时间条款,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付的。
一年:赔付金额差十倍
一年,在一些寿险合同里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以一年为界成为保险全数赔付的分水岭。如果投保人买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一般只可获得相当于投保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以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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