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医疗计划(ROP CS)
11.癌症保险金 100,000元
如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所约定的癌症,则本公司将给付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12.防癌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障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医生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癌症,则本公司将在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缴保险费。
13.康爱两全 主合同基本保额*106%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满期,可获得主合同基本保额的106%
医疗保障计划 保障利益三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给付(ADD) 100,000元
特定意外双倍给付(DI) 100,000元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AMR) 10,000元 每次最高
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HI) 50元/天 最多180天/次
每日重症监护给付补偿收入保障(ICU) 50元/天 最多180天/次
住院费用补偿(HR) 5,000元 每次最高
手术费用补偿(SB)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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