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的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可获得等值于当年度保险金额的身故保险金,并返还账户价值。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保障:
若被保险人55岁前罹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豁免缴交以后各期保险费,继续享有本计划提供的其他保障。
重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疾病提前给付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投保90天后罹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或者在年满55岁后罹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大额医疗费用疾病,则可一次性获得30%的首次理赔前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的提前给付重大疾病或大额医疗费用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将作相应扣减。
普通医疗的提前给付保障:
若被保险人55岁后因病入住医院,则可获得住院期间个人实际支出的基本医疗费用(含住院、手术及80%的住院前后门诊)的100%(非社保人员80%)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将作相应扣减。每年最高累计不超过20%的首次理赔前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的赔付额度,合同有效期内累计最高赔付额度为100%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忠诚嘉奖:
在被保险人55岁前,只要您持续交费,且被保险人没有上述保险责任的理赔记录,我们将每两年返还3%的年缴保费作为忠诚奖励至被保险人退休年龄前。
健康嘉奖:
在被保险人55岁后,只要被保险人没有上述保险责任的理赔记录,您的保险金额将每年单利递增5%, 最高享受20年的递增。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可获得住院期间医保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的80%给付。其中,每年住院费最高给付800元、基本医疗药品费4000元、基本医疗外药品费3000元以及其他医疗费用7200元。
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因同一种病住院可获得住院前14天出院后30天的门诊费用80%报销,每年最高1000元。
附加住院津贴:
因意外或自生效日起30天后因疾病而住院接受治疗,可获得的住院津贴保险金=50元*(实际住院天数-2),同一原因住院最多给付180天。因意外或自生效日起30天后因疾病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在一般住院津贴的基础上还可获得重症监护室保险金=100元*在重症监护室治疗的天数,同一原因住院最多给付30天。
附加手术津贴:
因意外或自生效日起30天后因疾病而发生手术治疗,则被保人可获得的手术津贴保险金=2000元*施行手术的津贴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比例,每次手术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津贴。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因意外导致身故,将按当时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造成残疾或烧烫伤,被保人可获得按比例给付的相应的残疾保险金或烧烫伤保险金;在三种特定情况下遭受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或烧烫伤,将在意外身故保障给付或残疾或烧烫伤给付的基础上再给付同等金额的保险金。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因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获得实际支出超出80元部分的补偿,每次最高给付为保险金额。因意外伤害事故入住重症监护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获得全额补偿,每次最高给付以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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