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第一,被保险人之一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第二,被保险夫妻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先后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第三,在受益人申领保险金时,本公司提供如下选择权:
1,如被保险人的子女为受益人且未满19周岁,则可以在其所得给付金额的限度内,转化为子女抚育年金:即期逐年领取生存年金(领取标准详见附表)直至其年满22周岁(或22周岁之前身故)时止,合同效力终止。
2,如被保险人的配偶为受益人而且年满50周岁、未满70周岁,则可以在其所得给付金额的限度内,转化为配偶养老年金:即期逐年领取生存养老年金(领取标准详见附表)直至其身故,合同效力终止。
夫妻联名共保的产品并非适合所有的人
保险专家表示,夫妻联名共保的产品并非适合所有的人,投保人购买产品前应先了解产品的保障内容,根据自己的保障需求及经济情况确定是否适合此类产品。
一般来说,以寿险形式投保的夫妻险由于只提供身故保障,保障上略有不足,更适合收入水平不高的工薪阶层,工薪阶层生活压力较大,更需要增加保险保障,这样的家庭可尝试夫妻联名共保+附加险的形式投保,可以降低保费。以31岁男性,27岁女性投保平安保险世纪同祥(分红型)为例,保额10万元的年缴保费为4260元,而以20岁男性单独投保平安鸿鑫终身寿险(分红型),同样10万元的年缴保费为3980元,前者保费大大节省。
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联名共保合同一般规定,如果任何一个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合同将终止,另外一个被保险人的保障将缺失。如果经济条件较为宽裕,或对医疗和意外保障需求迫切,则应考虑单独购买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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