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北京 光大永明 周雪芳
被保险人资料:周先生,28岁,私企小老板【侧重需求:重疾险 养老金 投资理财。】
保障方案:
【摘要】周先生28岁,私企小老板,财务安排比较合理,平时也有较好的储蓄习惯,他购买保险除了为解决重大疾病保障问题和住院医疗问题,还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问题。在这里为他设计的是光大永明医疗保险计划。
以下险种的被保险人为:周先生
投保险种 保险金额 保障期间 交费期间年 交保费
光大永明瑞盈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200000 42年 二十年交 8,116
光大永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A款) 30000 1年 每5年续保 321.68
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精英计划) 100,000 37 年 每年续保 268.00
合计 8,705.68
重要说明
瑞盈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包含万能保险,其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在交费期内,您需按时交纳续期保费,否则保单效力可能中止。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A款),每五年您需向我们申请续保一次,经我们同意,可享受在之后的五年内保证续保的承诺,最高可续保至65岁。
保险责任
瑞盈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患有我们承保的重大疾病,我们按保险金额加上保险单帐
户金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癌症额外给付: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患有我们承保的恶性肿瘤,且在患病后第4-6年内,仍患有我们承保的恶性肿瘤,我们将支付保险金额的20%。
-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与保险单帐户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高度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因疾病导致高度残疾,我们按保险金额与保险单帐户金额的较大者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满期日,我们将按保险单帐户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转换为养老金产品。
- 保险费返还: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内,初次患有我们承保的重大疾病,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时,我们无息返还本计划已交全部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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