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本人 子女
意外伤残保险金: 5000元-50000元 1000元-10000元
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25000元-50000元 5000元-10000元
按《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特别保险金
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50000元 10000元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并于180天内身故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50000元 10000元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并于180天内致残,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25000-50000 5000-10000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并于180天内生三度烧烫伤,按《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比例给付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10000元 78元/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限额 10000 元 10000元 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超过100元的部分
*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其他被保险人 刘太太 女士 26 岁 性别 女
身故保险利益:假定当前被保险人先于世纪同祥另一被保险人身故;
身故保险金: 50000-60000 因意外身故
6520-50000 因疾病身故医疗保险利益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份 223元/年
(一)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住院费用保险金限额: 6000元
其中门诊费不超过: 600元
非器官移植手术费用限额: 3000元
器官移植手术费用限额: 20000元
(二)平安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2007): 3份 51元/年
住院日额保险金
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30元/天 疾病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减3天
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 30/元 意外伤害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
* 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180天。
(三)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 30/元 重大疾病住院给付天数等于实际住院天数
* 每一保单年度内重大疾病日额保险金最高给付天数90天。
责任的延续
对等待期后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相应医疗保险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我们仍然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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